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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/5/4 - 聯合報
台灣,需要一場「新」五四運動
五四運動,明年居然將滿一世紀。
所謂五四,從不同歷史角度看自有其不同風貌,然而,不可否認那是個壯闊時代,遙想梁啟超、蔡元培、陳獨秀、胡適等,這些我們從課本上略識風騷的雄才巨儒,還有為台灣高等教育奠下根基的羅家倫、傅斯年等後起之秀,攜手以西學東就、鳶飛魚躍的張狂姿態,在屈辱動盪的民初亂象裡,開展中國歷史上一場陣容華麗的文化啟蒙:「新文化運動」,而五四運動是其中一鳴驚人的蓄勢而發。
文化啟蒙原義來自法文Siècle des Lumières,直譯就是「有光的世紀」,這裡明確表示不只有一束光,而是不同的光芒照亮蒙昧世紀的混沌無知,是以新文化運動的精神中,最為璀燦的莫過於愛國、自由、科學與民主,象徵著嶄新世紀的輝煌奪目,當經歷了清末民初「弱國不國」的震撼,這四個概念直接貫穿了接下來一個世紀、華人菁英分子們的共同追求。
只是在這百年裡,姑且不論對岸,但看號稱華人世界民主進步典範的咱們,值此台灣社經失衡、兩岸關係冰封、卡管案如火如荼、政府推動5+2產業創新計畫猶流於口號式藍圖、未見可行性操作的今天,我相信大部分人都和我一樣,實在無法說我們是一個很愛國、很自由、很科學或很民主的國家。
近來聽聞有識之士想要振臂一呼,號召一場新五四運動來一掃台灣多年的積弊頹唐,於情於理,吾輩自當積極響應,畢竟愛國、自由、科學與民主,都是台灣社會曾經短暫擁有、卻逐漸消散磨滅的優勢與價值。然而,竊以為這新五四運動的「新」,不應只是建立在時空意義上的「新」,也必須建立在起心動念上的「新」。
君不見一百年來,這四道萬丈光芒一直未能照亮我們的歲月河山,原因可在五四運動前陳獨秀發表的《本志罪案之答辯書》裡略窺一二:「只因為擁護那德莫克拉西(Democracy)和賽因斯(Science)兩位先生,才犯了這幾條滔天的大罪,要擁護那德先生,便不得不反對孔教、禮法、貞節、舊倫理、舊政治;要擁護那賽先生,便不得不反對舊藝術、舊宗教;要擁護德先生又要擁護賽先生,便不得不反對國粹和舊文學。」
連陳獨秀也承認,為了擁護科學與民主等新思想、為了去除貞節、封建等迂腐的舊思想,而不得不犯下反孔教、倫理、古文、國粹等滔天大罪,但他絕對沒有料到這些被他輕輕一筆帶過的滔天大罪,卻直接決定了科學與民主沒有辦法在華人社會真正落地生根,因為少了四書五經、詩書禮樂的人文底蘊,連文化都談不上,又何來讓科學與民主可以依附的新文化之有?
對岸的十年文革、台灣的去中教改,此類自毀長城式新文化運動,在百年來的華人歷史上屢見不鮮,相期台灣「新」五四運動,能夠先從被汙名化的中華文化資本正名開始,否則就算再過一世紀,愛國、自由、科學與民主依舊是咱們台灣遙遙在望、卻始終高不可攀的光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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