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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/7/5 - 經濟日報
創意v.s.生意
最近參加一些與文化相關的研討會議,發現大家對於「文化創意產業」的定義與未來努力方向,似乎有許多認知上的差異。許多人仍然認為所謂文化創意產業僅是補助藝文團體,讓藝術發揚光大,或是舉辦藝文活動讓大眾參與。其實,「藝術」是屬於創作者導向,著重在體現創作者自身的創作意念,提供一個觀看世界的嶄新角度。講到產業化,就必須顧及到消費者的需求,畢竟商業本身就是一個媒合供給與需求的機制,因此「產業化」的發展必須是消費者導向。要發展文化創意產業,除了要鼓勵獨特的創意,更需要建置媒合供給與需求的平台。
在台灣這樣多元化發展的環境裡,並不缺乏創意,例如前一陣子在世貿中心展出的「新一代設計展」,或是最近假日時在台北市興起的各類「創意市集」,都可以發現現在年輕人有許多新奇有趣的創意,除了作品本身讓人驚艷,而且每件作品背後都蘊含了創作者的故事,充滿了生命力。
可惜的是,這些創意似乎沒有足夠肥沃的土讓讓他們成長茁壯。
參與創意市集的創意人,據了解,不只是設計系的學生而已,更多的是學有專精但缺乏舞台的設計人才!創作人頂著大太陽在廣場裡擺攤,攤位上擺放著一件件嘔心瀝血的獨特作品,價格低廉之餘還會被殺價,雖然說這些創意人的擺攤動機不全是為了金錢的收入,但少了金錢資源的直接注溢,也讓人十分擔心這些創意可以撐得了多久。
就像台灣靠著擁有世界性的科技合作網絡、全球運籌管理經驗、熱絡的資本市場等機制,才使台灣能在全球的資訊工業裡佔有一席之地。要使台灣進軍全球文化創意產業市場,也必須有完整的機制與平台,才能讓好創意變成好生意,進而滋養更多的創意。機制裡必須包括有充分的消費者資訊、成熟暢通的融資管道、高品質的生產製作、全球通路行銷、智慧財產權的保障與宣導、懂得創意管理的人才進來整合資源等。
其中,對於腹地狹小的台灣而言,建立國際化的通路尤其重要,有了廣大的消費市場,開發成本才能合理的分攤,消費者才能以負擔得起的價格,廣泛支持創意成果,創意人也才有足夠的資源繼續孕育更豐富多元的創意。
機制的建立首先要想辦法吸引外流的產業回來,然後建立創意人與產業人常態溝通的管道。從前台灣多是代工產業,創意的源頭掌握在外國企業手裡,一旦外國企業轉單到大陸生產,台灣產業也就隨之外移,貿易展覽日益冷清,產業逐漸空洞化。因此,當務之急先要吸引產業回流,然後由兼具創意界與產業界專業的「媒人」從中撮合。例如可以先為創意市集裡的作品做有系統的分類、評價,再邀集產業人士與創意人面對面,以簡報等有效率的方式進行溝通,詳談彼此的需求與理念。創意人有了產業機制的幫助,創意才能真正落土成長,產業人有了創意的活水源頭,也才會願意根留台灣,甚至吸引國外企業參與,形成創意產業的良性循環。尤其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注定要面對全球市場,創意人不但要有獨特風格,更需具備全球觀點,再加上產業界的協助以走向國際化。
「文化創意產業」,以「文化」為養分,將孕育而生的「創意」配合完整的供需機制形成「產業」。在「Wealthy」的社會才可能產生創意,形成具有厚度的品牌精神與充滿創意的產品,僅是「Rich」的社會是沒辦法做到的,眼看著創意的種子在台灣新一代的心中蓬勃成長,也彷彿讓人看到了台灣未來發展的一線希望。
發展文化創意產業,不但可使台灣產業繼續升級,早日拿到參加下一輪世界經濟競賽的入場券,更可透過開發源源不絕的創意,為生活帶來更多的美好與驚奇,透過多元化的發展,引領每個人活出自己的個性與風格。這時,發展「創意」就不只是為了有好「生意」,更是帶領每個人勇於活出「生命意義」的好途徑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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